本报讯 家住江油山区的老汉苏某非法持有3支枪,于8月6日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苏某是江油市马角镇的农民,小学文化,从小就喜欢枪。父亲过世时,告诉他,厨房的阁楼上,有一杆猎枪,是其祖父留下的。苏某把猎枪擦干净,摆弄了两天,又买来零件,居然仿造了一杆。一试枪,仿造枪的性能竟跟原枪差不多。后来,苏某走亲戚,发现老表邓某有一杆火药枪,跟自己的两杆猎枪有些不一样,就借回家去研究。几天后,听说有野猪拱山上的玉米,苏某就背起三杆猎枪上山打野猪。半路上碰到同村的左某某,双方曾为地界问题发生过争吵。左某某以为苏某背枪上门“复仇”,就报了案。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苏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三支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梁斌 本报记者 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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