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市大康镇2014年市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项目已由绵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绵农发办[2014]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油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江油市大康镇2014年市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项目。
建设地点:江油市大康镇。
建设规模:新建衬砌渠道19公里、土地平整859.3亩、新建田间道11.38公里、新建防护林100亩。
计划工期:3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施工五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1年至今)已完成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1年至今)已完成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报名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油市华丰新村21号武引院内办公楼二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加盖鲜章存档,原件核实后退回: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当场确认合格后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地点为江油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油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16-3258929联系人:万先生
0816-3252791联系人:曹先生
江油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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