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使用和发展,青少年正成为计算机网络使用的主要人群之一。网络,给青少年提供了一个比现实社会更为广阔的空间,在网络时代,年青一代比父辈们的视野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活跃,观念更加开放,意识更加超前。但凡事总有两面,由网络诱发的青少年犯罪,成为不可忽视的衍生问题。
网络空间不应当成为滋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青少年时期正处在青春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于个体生理和心理上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冲突,加上现实生活中不良因素的影响,有些青少年在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和扭曲,在心理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投身到网络中,过分依赖网络,成为“电子海洛因”的“吸食者”,网络不但吞没了他们的求知心智和原本善良的情感,也吞噬了他们宝贵的青春时光。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就在所难免了。
就自身因素而言,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是诱发犯罪的原因之一。青少年自制力差、心理不成熟,容易被网络上腐化奢靡的东西吸引、迷惑。就外界因素分析,家庭的教养方式和网络不良信息是诱发犯罪不可忽视的外因。父母对子女过度使用网络的忽视、对信息筛选甄别能力培养的缺失、社会对于网络信息的监管失范,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在互联网时代,不让孩子接触网络,是因噎废食,显然是行不通的。那么,如何为孩子们的成长提供一个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呢?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网络立法和网络执法,立足教育与引导,有效地防范与控制网络条件下的青少年犯罪。第一,发展良好的网络文化,引导主流的文化氛围、培养青少年正确的网络伦理道德。第二,完善刑事与行政立法,对网络不法行为进行科学的界定,为有效地打击青少年涉网犯罪提供法律依据。第三,建立专门化的网络执法机构,有效地防控青少年涉网犯罪。第四,着重于立足教育和引导,重在预防,通过综合治理防范青少年在网络条件下的犯罪问题。
青岛第十九中学八班 杨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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