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低保工作是否落实到实处,更是所有人关心的焦点。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将城乡低保工作落到实处,规范操作环节,将管理工作做到位,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砀山县下发了《关于砀山县城乡低保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明城乡低保清理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等文件。
为了能够清理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国家的政策用到实处。砀山县制定了清理工作的目标:首先,全面规范城乡低保对象档案管理。重点解决审批手续不规范,低保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确保城乡低保对象档案做到分类科学、管理规范。其次,开展城乡低保户重新审核、全面公示工作。重点解决低保对象“拆户保”“合户保”、“人情保”、“福利保”等现象。通过清理,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退,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严格控制保障对象人数,严把入口关,全县低保工作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最后,按程序切实做好新纳入低保对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全县低保工作达到“监管机制完善、审批手续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分类施保合理、资金发放及时、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
众所周知,做成每一件事都离不开科学实用的方法,同样,城乡低保工作要想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也必须要有科学的方法。
砀山县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档案重新进行科学分类。各镇(园区)必需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三级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完善,将城乡低保对象按照A、B、C三类进行分类归档,对已保对象中就业年龄内有就业能力人员档案、已买社保将到退休年龄人员档案、子女就学即将毕业人员档案重点归类、重点核查。各镇(园区)将低保对象档案分三类归档,灵活管理。A类为长期保障对象,即孤寡残呆的“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丧失赡养、扶养、抚养能力),其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变化不大,只需掌握减员情况,实行年审制;B类为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员;低保家庭中大病患者、年住院医疗费支出万元以上的人员;低保单亲家庭中尚无就业的人员;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家庭中全日制在校学生;低保家庭中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中的单亲困难家庭;县政府确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低保家庭人员),即收入来源较明确、变化不大的对象,半年审核一次;C类为明显不稳定的保障对象 (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暂未就业的人员,生活存在暂时困难或家庭困难程度相对较轻的低保家庭。 ),即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结构变动大的对象,重点审查,一季一审。
此外,砀山县还对已保对象进行全面公示、重新核查、全面清理。对现有已保对象进行全面公示。利用电视、政策宣传栏等媒体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名单、保障人员、享受金额进行全面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建立低保对象见面制,成立城乡低保评议小组。全面了解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的变化、人口增减情况。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低保对象管理。
然而,对于另外一些人,他们中也许有人曾经真的困难过、也许有人从未真正的困难过却还在享受低保的待遇。那么这些人便要被被排除在低保之外了。
砀山县为此重新作出了清理规范的范围: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人均收入超过现有低保保障标准 (城市每人每月230元,农村每人每年1000元)的家庭;征地、拆迁、安置等政策性安排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享受社保工资、养老退休待遇,其家庭收入超过当地保障标准的家庭;国家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及其家属不符合低保条件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纳入低保,现子女毕业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家庭;享受低保人员一方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企、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且已明显超过低保标准的;享受低保人员家庭成员中有经商、开店、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从事运输业等,其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享受低保人员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但其法定赡、抚(扶)养人具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且有赡、抚(扶)养能力的;三年内私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家中有小汽车或经营性机动车辆的;夫妻双方外出打工或经商的。所有这些将不再包括在低保范围内了。
在清查过程中采取了分级负责,以及单位自查与县工作小组普查相结合的办法、分阶段的进行,在“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落实整改”四个阶段中,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也异常严格。县纪委专门下发《关于严明城乡低保清理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对城乡低保清理及规范管理工作纪律提出具体要求,立足“七个严禁” ,确保城乡低保清理及规范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这就要求他们要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的监督,还要完善低保制度。认真落实城乡低保的有关制度,堵塞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同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此“人情保”等问题的发生。
从小处见大智慧。砀山县民政局的城乡低保工作,与全国性的大事件比较显得那样微不足道,然而却透露着实实在在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在最贴近百姓处弘扬了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它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在一个国家最基层处构建了一个和谐社会。这也是构建整个和谐“大楼”最重要的根基。砀山民政人勤奋拼搏,锐意进取,服务百姓,抓基层 保民生,维稳定,促和谐,在未来的工作中一定会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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