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安排专项补贴资金1800万元,鼓励引导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专用农机和进行秸秆还田作业,为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做足资金保障。
根据宿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市财政局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实行敞开补贴。首先鼓励购买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的小麦收获机械,除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外,市财政每台再补助200元。其次是推广应用本市研发生产的新型灭茬免耕播种机,每台一次性给予补贴2000元;新增打捆机每台补贴4000元;对实行限茬收割、秸秆还田离田等作业的,除省财政补贴(14元)外,市财政每亩再补贴2元。
为保证秸秆禁烧措施和补助资金落实到位,按照政策要求,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补贴程序,争取农民购机补贴在5月25日前、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在6月30日前兑付完毕。
(王启军 本报记者 刘艳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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