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宿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奖补办法》,推进宿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将省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规划的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八类小型水利工程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将自筹资金、自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的村集体、承包农户、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财政奖补对象。同时,明确奖补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资金及省市县三级的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韩辰晨 本报记者 曾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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