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宿州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挤出财力大幅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013年人均1700元提高到2400元,增幅达到41.2%。其中,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1700元提高到29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1700元提高到年人均1900元。此项民生工程提标后,县区地方财政配套规模达到3550多万元,全市有35000多名农村五保老人从中受益。
“穷财政不能穷民生,欠发达不能欠标准”。实施民生工程以来,一大批弱势困难群体的生活生产得到保障和改善。但宿州市地处皖北,经济发展滞后,财力保障水平低,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2013年人均170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768元,比皖北六市平均标准低388元。特别是近年来粮、油、菜等食品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了五保老人实际生活水平。为织好农村五保老人生活保障网,让无儿无女的农村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市财政、民政部门联合开展深入细致的前期农村五保户供养提标专项调研、摸底和测算工作,并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将新增财力和压缩的财政支出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确保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的部分由财政足额安排到位,及时发放到位。同时要求各县、区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
(张清洁 本报记者 曾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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