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各县区可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上,拿出不超过当地当年实际征收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2%,用于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施后,预计每年宿州市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800万元左右用于就业技能培训,为就业工作再添动力。
近年来,宿州市高度重视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把就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劳动者就业,提升就业质量的重要抓手,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约1600多万元。今年,宿州市计划开展民生工程就业技能培训2.2万人以上,并首次把公益性岗位开发、高校毕业生特定就业岗位和就业见习三项工程纳入民生工程,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压力更大。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抽拨资金用于就业技能培训,将为减轻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压力、高效优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供保障。
(年福翔 高骏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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