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侯永刚见面之前,我凭想象觉得,这位在扫黑一线屡建奇功的扫黑队长,一定是个虎背熊腰、高大魁梧的汉子。见面之后,我惊讶地发现,侯永刚既不高大,也不魁梧,甚至有点儿儒雅气质。因为正在上案子,他身上穿的是便衣,这就更使他距离扫黑队长的形象远了点儿。
侯永刚2000年通过招录初登警坛,穿上警服便被分到基层派出所工作。2006年,他在协助刑警办案过程中,表现出惊人的侦查才能,被抽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扫黑队,站到了扫黑除恶第一线。2013年,他受派担任埇桥分局扫黑中队中队长,从此成为全区扫黑除恶主力队的主将。
从抽调到市公安局扫黑队,到担任埇桥分局扫黑中队中队长,侯永刚挂帅侦办和参与侦办了二十多件重大涉黑涉恶案。其中,史大卡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是他侦办的距今时间最近、社会影响最大的一起涉黑案。
侯永刚耳闻史大卡其人其罪,是初到市公安局扫黑队的时候。
那时候,史大卡因为犯故意伤害罪正在服刑。
天赋的敏感性,使侯永刚对史大卡其人有了兴趣。于是,他很快搜集到其犯罪案件的相关资料,从中了解到这名铁窗中人的一节人生片段。
1998年,史大卡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宿州市人民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五年;2003年,史大卡因在缓刑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刑五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2004年8月,史大卡被押送安徽省某监狱服刑,某监狱以其患有疾病为由拒收,并向宿州市看守所下达了暂不收监通知书;2005年1月,埇桥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史大卡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
一份份材料翻阅之后,侯永刚掩卷深思,脑子里跳出来一个巨大的问号:史大卡身后是不是有一个黑恶犯罪团伙?
2016年7月18日,埇桥区芦岭镇有群众向市公安局实名举报史大卡等人在芦岭镇一带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
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刑警支队、技侦支队等业务部门抽调专人赴芦岭镇,针对史大卡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开展全方位排查。
排查的信息源源不断地传回埇桥公安分局扫黑队,放到了侯永刚案头。侯永刚对这些信息进行一番认真研究后,画出了史大卡等人涉黑的大体轮廓。
这个犯罪组织盘踞在芦岭煤矿16年之久,长期称霸一方。他们通过强买强卖,进行原煤运输业务和电渣、硝灰的销售,以及腾岭公司的煤矸石、煤泥、次煤销售,获取巨大非法利益;他们威胁当地党委政府、企业负责人,破坏基层选举,危及基层政权权威;连续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有组织的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致1人重伤,10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并实施了15起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芦岭镇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侯永刚把这一系列犯罪案件串在一起分析思考,得出结论:这是一个以史大卡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他的分析与市局和分局领导的分析认定不谋而合。于是,“9·26”专案领导小组成立。而铲除史大卡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任务自然落在了埇桥分局扫黑队,侯永刚再一次站在扫黑除恶前沿阵地。
侯永刚借鉴以往经验,对抓捕史大卡一伙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制定出一整套完善的行动方案。他和他的战友们就像伏在战壕里的士兵等待冲锋号一样,等待着抓捕史大卡及其同伙的号令。
2016年9月30日,一场酝酿多日的决战拉开帷幕,一个个抓捕小组如利剑出鞘,抓捕行动雷霆般迅即展开。当日晚上22时45分,马某、邵某等4人落网;31日夜,侯永刚遥控指挥,抓捕小组在浙江普陀山,将漆某、杨某武等4人抓获;10月1日凌晨1时,侯永刚带领抓捕小组将首犯史大卡围困在住处,发动突袭时,史大卡正在空调房间里舒服地酣睡。
2016年12月9日晚,侯永刚侦悉,史大卡手下主要干将刘某潜回淮北,22时许,侯永刚带队在淮北一小区居民楼将其抓获。
2017年1月13日,史大卡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田某被常熟市公安局方塔派出所民警抓获。
扫黑队雷霆般迅猛的抓捕行动和屡战屡胜的战果,对闻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贺某战、赵某民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投案自首,供述了参与史大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实。
采访中,侯永刚一再跟我强调:“千万不要把扫黑队的成绩记在我身上,扫黑除恶靠的是市局、分局领导的精心运筹、科学指挥,靠的是扫黑队全体同志的团结奋战,我只是履行了一名公安民警应尽的职责。”
其实,侯永刚一再强调这件事的“潜台词”是:虽然侯永刚是扫黑英雄,但扫黑除恶绝不仅仅是靠一个侯永刚,他的背后,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扫黑团队。本报记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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