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干部调整等方面构成受贿罪,维持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昨日,记者获悉,毋保良案中,最高一笔行贿款高达900万,而其行贿人及其行贿单位已经被提起了公诉。
据了解,毋保良从当上县长开始,就大刀阔斧地进行旧城改造,吸引来一批开发商、建筑包工头。在法院认定的毋保良78起受贿中,有38起是开发商、建筑商、矿老板等商人行贿,最少一万元,最高一笔行贿款高达900万元。
而这最高的一笔行贿款来自当地的一家开发商——宿州华安置业有限公司。
2008年8月左右,萧县老汽车站地块拍卖前,被告人吴某、周某两人已提前得知该地块的标底价,并成功中标。而吴某、周某之所以能够中标,则是因为毋保良的“暗中相助”。
此后,毋保良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售房预售许可证等问题上给予帮忙。为感谢毋保良在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开发及其他事项上给予的诸多便利和帮助,周某和吴某将该项目测算纯利润的20%作为好处费送给毋保良和姜某。2009年至2010年,吴、周两人分三次共计送给毋保良900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单位华安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900万元,被告人吴某、周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实习生 王芳 本报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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