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4日,随着一名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向南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破获。
9月8日上午8时许,南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弋江镇紫溪村十字路口发生一起肇事逃逸交通事故。接到报警,三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走访,未发现遗留痕迹,倒在地上的受害者只知道是一辆黑色轿车撞伤自己。民警走访附近群众获得线索,一辆“福特”黑色轿车从事故地点路过。民警调取事发现场附近多个路口视频监控,查找案发时段嫌疑车辆,结果发现一辆车牌号皖BY8***“福特”黑色轿车经过事发地点后,向东河村方向驶去。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得知车主叫叶某,而叶某称将车转卖他人,现车主信息不清楚。为查清事实真相,民警多次与叶某联系,而叶某以种种借口拒绝配合调查。12日下午,民警再次来到叶某家下发传唤通知书,并向其家人宣传交通法规和逃避法律将承担的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9月14日上午,叶某主动来到交警三中队投案自首。经审查,案发当时,叶某驾车撞到行人后,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和事故赔偿而逃逸,民警调查时,其抱着侥幸心理谎称将车转卖他人,见实在隐瞒不下去了,只好投案自首。
目前,叶某被采取强制措施。
张红 黄晓清 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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