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太阳能厂房一景
《芜湖日报》曾在1月6日报道芜湖市获批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的消息,文中指出,到2015年,芜湖市将争取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在城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超过6.5%”的目标。
创建示范城市获批的背后,芜湖的能源消费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实际情况究竟如何?政府希望打造一个怎样的“新能源示范城市”?未来3—5年,政府、企业和社会各自需要做些什么?带着一连串问题,记者近日专门采访了市发改委等政府部门、江城部分新能源企业等。
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成为发展重点
结合芜湖市新能源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芜湖新能源城市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最终确定建立以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应用为发展重点,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应用共同发展,在工业园区探索发展分布式电源的新能源城市体系。
“建立这种新能源体系最大的意义是,在新能源资源条件不具有明显优势而高能耗工业比较发达的情况下,探索新能源城市建设的发展模式,具有推广价值,这也是芜湖此次能够入选全国5个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的重要原因。”市发改委人士表示,按照规划,到2015年,芜湖市新能源的累计开发利用能力将达到38.7万吨标煤,新能源消费量占市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将达6.6%,新能源消费量的增幅为283%。
在芜湖市可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名单”上,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城市污水污泥、太阳能、浅层地热、新能源汽车都被囊括其中。具体利用形式包括三个方面: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垃圾秸秆混合焚烧发电等方式,加大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开展纯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关键技术的研制和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进入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在新建建筑规划设计审查时纳入新能源应用内容,在具备应用条件的新建建筑中强制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
按照规划测算的环境效益,一旦这种新能源城市体系在芜湖市建立,到2015年,就可以替代常规能源约38.5万吨标准煤,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96.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2.88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1.4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2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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