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云涛 实习生 陈磊
持续高温天气给烈日下出行的市民带来不便,于是一些市民纷纷为自行车、电动车装上遮阳伞。殊不知,如此一来在遮挡骄阳的同时也遮挡了视线,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日前,有市民致电本报“党报热线”,提出这样的疑虑。
记者日前在花津南路、九华山路、北门附近,都曾见到过“外接”遮阳伞的电动车。这些遮阳伞普遍是加长、加宽版,长度约在两米左右,加上遮阳伞后的电动车,外形酷似风筝。一位安装了遮阳伞的女车主告诉记者,遮阳伞既能防晒又能挡雨,比遮阳帽方便很多。该车主表示,其实她也知道安装遮阳伞属于违规行为,也曾被交警警告过,但“天气实在炎热,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记者还采访了一名开车上班的市民郑先生,他对这种遮阳伞深恶痛绝:“既看不见交通信号灯,也看不见后方来车,很容易出交通事故。”
记者在二街附近多家电动车卖场走访了解到,经过多年的整顿,目前芜湖市大部分正规的电动车商家均无遮阳伞销售。当记者开口询问是否有遮阳伞出售时,一家电动车行的店主满脸诧异:“你怎么还不知道?芜湖早就开始取缔私自外接遮阳伞了,你们装了要受罚,我们卖了更要受罚。”该店主告诉记者,由于实体店不让卖,大多数电动车遮阳伞商家将阵地转移到了网络上。记者在淘宝网上看见,出售遮阳伞的商家有近3000家,价格大多在30-60元之间,卖得非常红火。其中1位来自芜湖的店主告诉记者,该店在芜湖只有仓库没有门店。“芜湖对实体经营遮阳伞的打击力度很大,而且交警在路面上一看见就没收,很多消费者也就自觉不用了。”
记者从镜湖区交警部门了解到,在电动车上配备遮阳伞,会导致电动车超宽,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且易导致电动车行驶阻力加大,遭遇大风时摇摆不稳,而且遮阳伞的伞骨容易刮伤行人和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动车外接遮阳伞属于私自改装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交警部门明令禁止的。镜湖区交警部门表示,今年刚刚入夏时,他们对私自安装遮阳伞的现象进行整治,责令车主当场拆除遮阳伞,并免费赠送车主带披肩的遮阳帽,以人性化的执法赢得了不少车主的体谅和配合。他们呼吁私自安装遮阳伞的市民勿存侥幸心理,不要为了一时凉快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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