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市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若对公布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半个月内,到鸠江区国土分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下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准予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单位名称宗地址面积(M2)李德安裕溪口新裕路136-2号51.42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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