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陈宏 实习生 刘洋)“感谢新闻媒体传递的声音,感谢社会各界积极的协调,感谢镜湖司法伸出的援手。”这是昨天上午,读者王厚强走进本报编辑部所说的一席话。在这段话的背后,则是一段历时五年多的申诉经历。
王厚强原是芜湖市泰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一名普通员工。2007年12月5日,他在工作期间右手不慎被机器压伤。经医院救治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其伤残等级鉴定为五级。出院后,他向泰来机械公司申请经济赔偿,并请求配备假肢。经协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成共识,但是,对配备假肢的费用报销问题存在分歧。2009年夏,他先后向鸠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鸠江区法院提出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当年9月,鸠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鸠江区法院先后作出仲裁裁定和判决,要求泰来机械公司给予他一定的经济赔偿,并对他安装假肢的费用予以报销。然而,泰来机械公司一直未报销安装假肢的费用。
2012年,王厚强再次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为其主张权利。鉴于其住所变更,镜湖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尽管镜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泰来机械公司给予王厚强报销安装假肢的费用,但公司依然未予履行。此后,经市中级法院判决,泰来机械公司仍拒不履行判决。
今年6月21日,本报发布了泰来机械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的信息。王厚强闻讯后,担心泰来机械公司人事变更影响其主张自身权益,情急之下找到镜湖区司法局寻求司法援助。镜湖区司法局受理他的申诉后,对其遭遇深表同情,立即安排律师张信贤等人提供司法援助。此后,张律师等人多次前往泰来机械公司进行司法调解。经过多次做工作,终于与泰来机械公司达成了共识。即在泰来机械公司已经支付王厚强伤残赔偿金的基础上,一次性补偿王厚强4.5万元。
昨天上午,王厚强来到本报,再三表示想借助媒体表达他对社会各界尤其是镜湖区司法局的感谢之情。他由衷地说:“如果没有大家帮助,我的申诉不可能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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