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央掀起反腐风暴,笔者经常浏览中纪委官方网站,那里差不多每天都有官员“落马”的“猛料”发布。4月17日傍晚,该网站又发布消息: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就在这天下午,笔者还与同事聊到宋林的“举报门”。4月15日,中央某主流媒体记者王文志通过微博实名举报宋林包养情妇并涉嫌贪腐。虽然宋林第二天就发表声明予以澄清,但看了王文志的举报信和宋林与某女子举止暧昧的照片,我和同事都觉得宋林这一回有点悬。他为什么和那名女子勾肩搭背,又身穿睡衣在床上合影?对于这些明摆着需要向公众解释的疑问,宋林在声明中毫无涉及。
不过,在宋林接受中纪委调查之前,我和同事们都为王文志捏把汗。身为记者我们都有体会,所谓文责自负并不靠谱。记者在媒体上发表的文章如果出了问题,公众舆论通常首先会把板子打在媒体身上,由此惹下官司往往也都是媒体的法人代表去当第一被告,这时候记者再拍胸脯说“文责自负”,没准反而被指“性格自负”。媒体为了少被“打板子”,自然要对记者的稿件层层把关,确保新闻产品“安全生产”。这也就难怪当湖北荆州电视台的“把关者”感觉主持人崔建宾在节目中“脱稿演说”“脱”得有些“不安全”的时候,会迫不及待地缴下崔建宾的麦克风。媒体这样做,貌似记者的自由被约束了,其实也分担了记者的责任和风险。可是,身为中央主流媒体的记者,王文志为什么要主动放弃这种责任和风险的“被分担”呢?
以个人名义在社交媒体上实名举报与以记者身份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二者区别在于前者的言论更自由但却必须文责自负,一旦被证明所发言论涉嫌造谣诽谤、恶意中伤、寻衅滋事,网络红人“秦火火”获刑3年就是活生生的“前车之鉴”!我不知道身为记者的王文志为什么没有通过所在媒体曝光宋林的违法乱纪。是他掌握的证据还不够确凿无法通过报社严密的审稿程序?还是审稿者谨小慎微怕曝光不成反给自己“捅娄子”?抑或干脆就是审稿者“听了招呼”拿记者的曝光稿件与某些利益集团做了交易?当然,这些都是笔者的“无端揣测”,局外人很难知道王文志不以记者身份而以公民身份、不选供职媒体而选社交媒体实名举报宋林的真实原因。但如此一来,责任和风险都重重压在了王文志一人肩上!
宋林在那份声明中声称王文志举报内容纯属捏造和恶意中伤,已对其及家人和公司的声誉造成极大伤害,希望有关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尽快调查,他将通过法律途径对造谣诽谤人士及机构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字里行间,宋林显得理直气壮、义正辞严,一度让人们担心王文志会不会是又一个“秦火火”?然而,中纪委网站发布的宋林被调查的消息打消了人们的疑虑。这不仅再次体现了网络监督在反腐斗争中的积极作用,也再次证明网络监督的公信力在官方快速回应中得以迅速提升。如果把身为副部级高官的宋林“落马”看做是近期反腐斗争的又一胜利,那么,这既是像王文志这样的网络反腐者的功劳,更是越来越重视网络反腐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功劳!
凡夫(芜湖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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