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风“麦德姆”裹挟狂风暴雨来袭芜湖,台风过境惹得树木尽折枝。7月22日,芜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也发布通告提醒市民,在这样的时节,务必“妥善处置好花盆等易损、易坠落物件”。然而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后发现,不少居民精心呵护的阳台花园却暗藏安全隐患,放置在阳台外沿、晾衣架上的花草盆栽很可能成为台风多发季里威胁楼下居民人身安全的“空中炸弹”。
没有防护措施,“空中花园”摇摇欲坠
进入“高层时代”,很多喜欢亲近花草的居民利用阳台空间,营造起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空中花园”,随便走进一个居民小区,都能看到不少郁郁葱葱的阳台。为了让花草更好地生长,部分居民直接把花盆摆放在阳台的边缘或者防护栏外,在没有任何措施防护下,这些花草盆栽在台风季,无异于一个个隐藏的“定时炸弹”。
7月28日,记者在融汇锦江F区一栋居民楼下看到,架空层上二楼住户的阳台未加筑围栏,而大大小小的花盆直接摆放在阳台边缘,楼下的架空层为居民的休闲区域,经常有老人在此乘凉聊天,却对头顶上的花盆完全“不设防”。
在城南的都宝花园小区内,爱好花草的居民为了让花草们尽享阳光雨露,将花盆放置在阳台护栏外狭窄的边沿处,有的花盆较大,有小半空间已经悬空,一阵风来,看起来摇摇欲坠。还有的住户将花盆放在窗户外的晾晒架上,而晾晒架的防护栏只有十多厘米高,有的植物却长得过于茂盛,显得有点“头重脚轻”。
除此以外,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在不少老旧小区里,砖砌起来的半封闭式阳台不足二十厘米的边沿上放置着大小不一的盆栽。“这么放了十几年了,除非有人故意推下去,风哪能刮得动呢?”劳动新村一位姓黄的居民对于隐藏的危险毫不在意。而住在楼下的一位住户却有些提心吊胆,“以前看过其他地方的新闻,经常有花盆坠落伤人的事情发生,我还是希望楼上住户能更加小心些。”
律师观点:阳台坠物伤人 主人要担责
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城市居民不得在阳台上摆放花盆,但若真发生了阳台花草变成“空中炸弹”伤人的事,谁来担责呢?为此,记者咨询了芜湖市维晨律师事务所的汪宇律师,他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高空坠物属无过错责任,如果未找到具体责任人,当事人可起诉整栋楼住户。汪律师还表示,这里还存在着举证倒置的问题,如果被起诉的居民认为自己没有高空坠物,需要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无责。
防止阳台花盆坠落 种花达人有妙招
记者在采访中,针对阳台花盆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不少“阳台花草达人”给大家支招。“首先,建议使用厚重的陶瓷花盆,不要使用较轻的塑料花盆,经常修剪花草,以免长得过于茂盛导致‘头重脚轻\’。还可以用钢筋或木板制作花盆架,把花架固定在阳台上,以防花盆坠落。”家住融汇锦江的徐先生建议。
还有一位市民表示,夏季风大雨急,不仅要提防阳台上的花草盆栽,还要对其它一些悬挂于阳台处的物件,如空调外机托架、拖把、杂物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不出现脱落危险,“对他人生命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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