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对公共厕所进行保洁,芜湖的很多公厕都“住”进了保洁员,有的保洁员还借着公厕的“门面”做起了小生意。“公厕私用”,这究竟符合公厕管理的相关规定吗?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花鸟市场附近的一处公厕被一家人当成了“住宅和门面房”。
据张先生介绍,花鸟市场旁的一处公共厕所,不仅住进了一家人过日子,还利用公厕门面临街的优势,开起了“小卖铺”,不仅贩卖卫生纸等用品,还卖起了香烟、饮料和铁艺花架。张先生认为,公共厕所是公共场所,如果说利用部分空间安置保洁员,是为了方便保洁,可是做起小生意,是不是有“公厕私用”的嫌疑呢?
7月18日,记者来到花鸟市场,看见有一处临街的公共厕所,该公厕前摆放着各式的铁艺花架,还有一些木质休闲椅出售,公厕门前支起遮阳伞和展示柜售卖饮料及香烟等商品。走进公厕,里面还摆放着一些卫生纸、餐巾纸等用品供出售。厕所内还有一间房为居住用房。
究竟公厕保洁员是否可以在厕所内从事经营活动呢?记者就此联系了镜湖区环卫所公厕管理中心茅主任,据她介绍,公厕为了方便市民使用,开放时间一般要持续到夜间。为了能及时清洁厕所,一般为保洁员在厕所内安排一间住所,既方便市民也方便保洁员。她也坦言,由于现在公厕保洁员的工资很低,只有600元一个月,很难招到人,所以提供住所也是一项补贴。
对于公厕内的经营活动,她表示,在公厕内只允许售卖卫生纸一类方便市民如厕的用品,而在公厕外部开设摊点,则不在环卫部门的管辖范围内。因此,如果市民遇到在公厕内售卖与卫生用品无关的商品,可以向该中心举报投诉。如果公厕外的销售摊点涉嫌占道经营则可以向市容部门举报。记者 顾娅
新闻推荐
夜色徘徊,风雨弥天。小楼在皖南芜湖的二街状元坊附近。它算老的了,也很小,大约是不可以摘星辰的。遮阳篷似乎也可以避雨,点点滴滴,声声在耳。 ...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