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来,陆续有市民反映,称自己购买的预付卡“易通卡”,在新百、联华等商家使用时遭拒。经人行、公安、工商等部门调查,易通卡属于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销售的预付卡,涉嫌违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目前相关部门正督促公司股东赔付预付卡的余额,并建议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易通卡无法使用
引起芜湖市高度重视
在先前做的广告上,易通卡宣称在芜湖市内40多家商场、超市、餐饮、美容美发店均可通用。但是3月份以来,不少持卡人在新百大厦、世纪联华超市以及部分酒店消费时,均被告知易通卡无法使用了。持卡人赶到出售易通卡的芜湖银信资讯公司一看,早已人去楼空,遂连忙向人行、工商、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经人行、工商、公安等部门调查,2008年,在芜湖市注册成立的芜湖银信资讯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擅自销售多用途预付卡近2600万元。经调查核实,银信资讯公司未兑付预付卡余额达300多万元,涉及客户约100多人。
“易通卡”事件也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召集中国人民银行芜湖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法制办和镜湖区政府等部门负责人开会,市政府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妥善处理此事,减少客户损失以维护社会稳定。
约谈三名股东
两名股东愿赔付
今年4月29日至5月3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分别约谈了银信资讯公司的三名股东和一名会计。
经约谈相关人员获悉,银信资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00万元。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2号令规定,经营多用途预付卡的公司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销售预付卡的,实缴注册资本必须达到3000万元。为此,2012年,该公司变更注册资本3000万元,名义上是11名股东,实际股东只有4名,均为芜湖市居民,其中曹某占48.1%股份,吴某占32%股份,吕某占11%股份,刘某占8.9%的股份。吕某在银信资讯公司原占有43%的股份,因欠吴某900多万元的债务,2012年,吴、吕两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吕某转让银信资讯公司32%股权给吴某,抵消欠吴某的900多万元的债务。市公安局、市人民银行和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责令银信资讯公司的几名股东要按股东各自占有的股份赔付未兑付预付卡客户的余额,刘某、曹某两人表示愿意赔付,但吴某以实际出资900万元和未获得公司销售预付卡的利益为由,拒付客户余额,其聘请了律师要求对银信资讯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预付卡客户的余额问题,如此,造成赔付事宜的暂时搁浅。
相关部门正积极协调
督促股东兑付余额
银信资讯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擅自销售预付卡的行为,是否涉嫌非法经营罪,触犯《刑法》呢?5月16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前往市检察院进行沟通交流,因该事件在芜湖市乃至安徽省尚属首例,市检察院对银信资讯公司擅自销售预付卡的行为如何定性,没有当场予以答复,建议请示省高检后回复公安机关。
5月20日,市检察院接到省高检明确答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擅自销售预付卡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理由一是不能任意扩大对“非法经营罪”的解释;二是中国人民银行2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七部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属于部门规章,不属于《刑法》上的“国家规定”。
记者7月18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由于无法对芜湖银信资讯公司发行易通卡一事进行刑事立案,目前公安部门正加大约谈该公司股东的力度,要求股东们就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时间作出书面承诺,尽快兑付持卡人的余款。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已多次与持有易通卡的客户代表进行了沟通,建议他们通过法律诉讼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人行提醒:购买预付卡须谨慎
易通卡事件的发生也给芜湖市广大市民提了一个醒,购买预付卡需要谨慎。
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再次提醒,市民在购买多用途预付卡前,应了解发卡机构是否领取了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详细名单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是否具有合法从事该业务的资格,以免权益受到侵害。购卡人可要求发卡机构向其提供公示、提供预付卡章程,告知持卡消费便利或优惠,明示激活、挂失、换发、赎回等服务的收费事项,提供安全便利的查询、赎回以及发卡机构收费等,以保护自身权益。
人行芜湖中心支行也表示,对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从事预付卡发行业务的支付机构,人民银行将实行严格监管。如果支付机构出现违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马正超 实习生 昌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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