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宽带时赠送了300元手机电子券,然而,只在指定超市消费了20多元后,却迟迟无法消费,直到最近才被告知电子券已经过期,无法使用……近日,市民董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讲述了最近使用电子券时遭遇的烦恼。
据董女士介绍,今年4月份,她家在铁通办理了两年的宽带套餐。当时,正逢优惠,铁通赠送了300元的移动手机支付电子券,可以到指定的超市消费。大约5月份,家住三山区的董女士便到家附近的龙亭超市购买了20多元的商品并成功使用电子券支付。不过,让董女士没想到的是,过了20多天,她再次去龙亭超市购物时,收银员却表示,能使用电子券的机子已坏,电子券不过期。无奈之下,董女士只好支付了现金。更让董女士没想到的是,之后的几个月,收银员均表示机子还没修好,直到10月下旬收银员才告知,电子券已经到期,无法使用。“开始说无有效期,之后又说到期,这不是忽悠人吗?再说,铁通工作人员也没有明确告知电子券使用期限!”无奈之下,董女士便拨打了本报电话。
记者就此反映到位于三山的龙亭超市。一位张姓负责人表示,电子券由铁通发行,龙亭超市只是作为第三方,所以超市工作人员并不清楚电子券是否有有效期,有效期到底有多少天。同时,该位负责人坦言,使用电子券的机子的确从5月份开始损坏,并一直没有维修好,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到其它超市进行消费。
针对董女士反映的情况,三山铁通的一位骆姓工作人员介绍说,电子券均有使用期限,在赠送电子券时,铁通工作人员就会口头告知使用期限和使用方法。另外,移动公司还会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消费者手机上,告知具体使用期限。“电子券除了可以在龙亭超市使用外,还可以到三山好又多超市、市区世纪联华超市等多个商家使用。其实,收银员可以提醒下,消费者也可以去其它商家处使用”,该位工作人员表示,在她手里办理的宽带用户有近200人,均没有出现像董女士这样电子券过期未使用的情况。昨日中午,董女士告诉记者,她通过拨打10086查询才得知,她的电子券使用期限为两个月,已经在6月底过期。
对此,芜湖市消费者协会一位俞姓工作人员提醒说,消费者在使用赠送电子券时遇到疑惑,可及时与发券方沟通核实,不要片面听第三方说法;对于发券方发送的短信,消费者不要轻易删除,应保存好,以便日后遇到纠纷作为证据维权。另外,该位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经营有风险,任何预付卡、电子券都不是百分百长期有效的,消费者使用前可问清楚使用期限,尽量尽快消费完。
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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