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8种证明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晒出后,引发网友一片叫好。记者24日采访芜湖基层派出所时,民警们对“18种证明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表示欢迎,同时介绍说,平时派出所开得最多的证明,还是无犯罪记录证明。
8月初,芜湖市一女子要到某监狱会见在押的丈夫时,监狱方面对于女子所持的结婚证不予认可,非要她到派出所,开具“我老公是我老公”的夫妻关系证明。该女子来到了东门派出所,但派出所表示婚姻关系证明不应由派出所出具,而应由民政部门办理。该女子跑了好几天,东门派出所户籍民警只能为其行了方便,并在证明上吐槽:“结婚证系民政部门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对于探监人员非得要求派出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我所表示很不理解,却又不得不根据户口登记的内容出具。芜湖与××路程遥远,何必让一个在押人员的妻子大热天来回跑,增加麻烦呢?”
类似的“奇葩证明”层出不穷,不仅给当事人人为地设置了障碍,也增加了基层派出所的工作量。据记者了解,除了特定的办理业务事项外,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证明事主身份信息的,例如出生年月、户籍信息、个人户口注销证明和报失护照、身份证遗失等证明,还有一类就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相关证明,例如无犯罪记录证明、案件受理回执,以及是否属于五种不准出境对象的证明。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滨江派出所,该所民警介绍说,滨江派出所开具的最多的证明,主要是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证明是同一人、生存与死亡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这五种,其中尤以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得最多。民警表示,像以上有些证明,本身与派出所无关,并不该由派出所开具的,但相关单位人为地设置条件,派出所为了当事人方便,只能为其出具。例如,一些老人要领取福利,只有是健在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实际上只要本人拿着相关材料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健在的,但是相关单位非要派出所盖章证明,根本是多此一举。
对于这些“奇葩证明”,民警也表示很无奈,但是能为老百姓解决的就尽量解决。这位民警表示,公安部晒出的18种证明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减轻了基层派出所的负担,但还需要政府其他单位的配合,规范简化程序,才能真正地方便老百姓。
记者 马正超 实习生 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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