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乐培意)5月17日,开发区交警开出全市首张针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罚单。
当天上午九点半左右,开发区交警在武夷山路开展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一名开着实验车的司机在抽烟后随手将烟头从车内扔到马路上,这一行为被交警的执法记录仪给拍摄了下来。民警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九条等规定,给予驾驶人50元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这是芜湖市交警部门开出的第一张针对此类行为的罚单。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深化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行动计划,根据市文明办文明城市创建相关要求及自身工作实际,芜湖市交警开展“向车外随意抛撒物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杜绝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随意抛撒果皮、废纸、烟头、饮料瓶、食品包装盒等生活杂物违法行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专项整治期间,民警将根据车辆“向车外随意抛撒物品”上路行驶的时间和路段特点,加强重点路段管控,实行路段承包责任制。同时,充分利用公安监控设备、警用车辆行车记录仪、交警执法记录仪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取证。采取视频监控巡查与现场查纠处理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这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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