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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建局: 限价房土地性质必须是“出让”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9-05-22 05:48   https://www.yybnet.net/

5月16日,三秦都市报以《“商品房”变成“限价房”蓝田蔚蓝港湾项目业主难收房》为题,报道蓝田县蔚蓝港湾项目业主购房却难收房的遭遇。报道发出后,又有部分项目业主向三秦都市报反映,该项目此前的确是按照“商品房”进行销售。而对于项目土地性质问题,三秦都市报记者采访了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住房保障处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限价房土地性质必须是“出让”,而此前报道中蓝田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蔚蓝港湾土地性质为“划拨”。

业主:

项目销售

曾安排“砸金蛋”环节

除此前报道中业主提供的“商品房认购协议”“首付款收款收据”“购房定金收款收据”等票证资料外,蔚蓝港湾业主最新提供的资料表明,该项目此前不仅按照商品房进行销售,收取团购费、购房定金,还曾在销售过程中安排“砸金蛋”环节。“宣传页上也是说存2万抵4万,这不就是商品房的销售模式吗”?业主们对蓝田县住建局相关领导称项目为“限价房”提出了疑惑。根据最新反映,目前涉事的业主有几百家,业主们主要担心如果项目不属于商品房,要按照限价房进行审核申购的话,很可能一部分业主因为无法满足条件而失去已购房屋。

西安住建局:

限价房土地性质

必须是“出让”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限价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从用地性质来说,按照政策要求必须是“出让”,因为限价房已经限定了地价、限定了房价,“划拨”和“出让”土地的地价相差是非常大的。从销售层面来说,限价房的销售及审核非常严格,必须经过房源公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购房人员公示、公开摇号、选房等一系列环节。“因为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限价房必须是要卖给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人”。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以西安为例,目前购买限价房必须满足家庭人均住房低于17平方米以下,且人均月收入在3250元以下等多个硬性条件才能申购,绝对不能按照普通商品房的模式进行销售。

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吕雷

“商品房”变成“限价房”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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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蓝田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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