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原登荣
卡还在身上,钱却没了。遇到这样的“怪事"让市民麻先生困惑。
2013年8月,麻先生建行卡上的钱先后被人从外地转走和取走6万元。 其代理律师认为, 麻先生在建行开户办卡并存款, 双方即建立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当对储户资金安全负责。 日前, 麻先生已将建设银行长安区支行起诉至长安法院。
客户:卡内6万被挪走
据麻先生介绍,2006年9月30日, 他在建行西安长安区杜陵东路储蓄所处开户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办卡时开通了短信通知服务。截至2013年8月28日,该储蓄卡中剩余存款共计76711.18元。2013年8月28日23:45分左右,麻先生的建行卡还在身上,短信却提示其从ATM机转账40200元,产生手续费50元。看到短信后,麻先随即拨打了建行客服进行电话挂失。 与此同时,卡内存款又在ATM机分七次支取2万元,产生手续费200元。短短几分钟,麻先生银行卡还在身上的情况下, 先后被人从外地转走和取走现金共60450元,麻先生随即拨打110报警。
2013年8月29日,麻先生携带银行卡到建行打印交易清单后,来到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秦宇派出所。从派出所了解到,这可能是一起恶意克隆他人银行卡进行犯罪的经济犯罪案。
麻先生分析称, 在钱被盗取的当日20时左右,自己曾通过手机银行向外转账3000元,有可能是建行的手机银行泄露了自己的信息。
律师:银行应承担全责
麻先生的代理律师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认为, 麻先生在建行开户办卡并存款, 双方即建立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当对储户资金安全负责。在卡未离身、密码从未泄露的情况下, 却发生银行卡内资金被盗刷盗取的情况, 银行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银行:不能直接赔付
3月27日,建行长安区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记录查询,麻先生确实曾因被转走和取走6万余元进行过挂失。 目前银行方面还是建议麻先生报案,因为事情发生半年有余,没有公安部门来调查此事,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建行方面愿意积极协助调查。
建行长安支行相关负责人称,近期国内银行卡被盗刷现象有集中发生的态势, 因为国内银行普遍使用的银行卡是磁条卡, 这类卡中的磁条信息容易被读取,如果使用时不小心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复制。 同时他表示, 银行不能直接对麻先生立即进行赔付, 因为银行无法确认该银行卡确实发生盗刷, 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才能确定,所以建议相关客户通过司法投诉解决, 银行没有权利也没有途径查明客户是否卡未离身,而发生盗刷事件。
进展:失主已将银行诉至法院
日前, 麻先生已将建设银行长安区支行起诉至长安法院, 正在等待开庭。长安法院表示,已收到麻先生的起诉书,也已下发了受理通知,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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