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劳动者都应受到社会的关爱。本报记者刘强摄
本报记者 张斌峰 通讯员 刘公望
包括尘肺病在内的职业风险,是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产物。控制与减少职业风险,努力增强劳动者的工作安全性,是政府、用人单位、雇主以及整个社会都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的重要责任。
探究悲剧的根源已经毫无意义,或者根本就无法探究。
针对包括尘肺病在内的职业病,省委、省政府一直在探索解决之道,包括省人社厅、安监局、民政厅、卫计委等在内的厅局相继推出从防控到救助的各项举措,各级工会组织亦全程参与这一“社会病”的“医治”。
这既是人道,也是责任。
源头防控职业病
面对新的形势,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抗击尘肺病的压力空前加大。
2009年,省总工会下发了《陕西省工会关于推广工会参与防治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的作用。当年为推动工作,省总工会在西安、咸阳、渭南、铜川四个市进行模式推介,并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全省共自查检查企业4723户,包括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烟草等。
随后,省总工会提请省安监局、省卫生厅联合开展粉尘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等重点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和整治工作。
多年来,省安监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与省总工会每年共同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全省各地、各相关单位还举办多种宣传活动,致力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卫刘强摄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由生活救助到法律援助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下,陕南三市对尘肺病发病重点区域患病农民工生活救助迅速加大。
首先,纳入农村低保。旬阳红军镇对273名尘肺病农民工建立专门档案,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13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山阳县石佛寺镇将60名尘肺病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264人纳入农村低保,县残联给39名重度尘肺病农民工办理了残疾证,使其享受残疾人补助政策。
其次,实施临时救助。旬阳县对尘肺病农民工给予每人2000至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救济。商洛市今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60万元,给予尘肺病农民工每人每月500元生活救助。山阳县将尘肺病农民工纳入重点困难救助对象,发给临时救助金和米面油等慰问品。
还有,工会把尘肺病农民工纳入困难职工救助范围,进行慰问救济,对其当年考上大学的子女进行“金秋助学”。
今年4月份,石泉县正式将尘肺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治范围,在陕西省开创了尘肺病进入农合医保范畴的先河。商洛市将确诊尘肺病农民工的规定内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特种病,旬阳县对尘肺病农民工由定点医院采用支气管肺泡灌洗疗法进行治疗,每例定额费用2万元,取消起付线,新农合报销70%、民政救助报销20%、个人自付10%。
“新农合+工伤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救助尘肺病农民工的模式,已被广泛认可。
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会为尘肺病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力度也在加强。旬阳县总工会跨省维权,2008年以来为5名曾在内蒙古包头金矿务工的农民工争取工伤赔偿共计82万元。山阳县2011年以来通过法律援助帮助48名尘肺病农民工从原洛南县陈耳金矿争取到赔偿共计465万元。
破解尘肺病之困
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已在铜川矿务局医院设立首家尘肺病研究所暨灌洗中心,救治能力逐步加大,惠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内矿工尘肺病患者。今年5月7日,由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组织开展的陕西省煤矿农民工尘肺病现状调查在西安市启动。基金会计划对陕西省的32处煤矿和1600名农民工开展尘肺病现状调查。
2013年,省政府将尘肺病作为联席会主要议题,省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安监局、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曾在企业务工尘肺病农民工现状专项调研。
在调研基础上,六部门达成几个共识:
救治救助尘肺病农民工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建议尘肺病农民工人数相对较多的地区,研究制定解决尘肺病农民工医疗救治、生活救助、权益保障等问题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矿山、建材等存在粉尘危害企业专项检查和整治;定期进行尘肺病农民工调查摸底工作,跟踪掌握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及家庭生产生活状况。
加强对各类矿山、建材等存在粉尘危害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监管,是遏制尘肺病发生的根本途径。各级人社、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强监管。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对各类矿山、建材等企业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等多层次社会保障的作用,建立解决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问题的长效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
对曾在陕西省各类企业务工且已参加工伤保险被确诊为尘肺病的农民工,治疗尘肺病的费用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有关政策规定保证支付。
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一改此前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以病种界定的政策。国家在重特大疾病保障与救助机制建设上的这一“力作”,一举解决了困扰尘肺病在内的“因病致贫”的难题,是陕西省尘肺病患者群体最大的福音。
依据《意见》,陕西省正在部署实施办法,年底前,大病保险将覆盖陕西省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支付比例50%以上。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随着经济转型升级、防控措施细化、监管力度强化、救助保障完善以及越来越多的惠民政策的出台,陕西省包括尘肺病在内的职业病难题有望得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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