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原登荣 实习生 孙建航)11月10日,西安市政府常委会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15日起,西安市城区实施居民用水执行阶梯价格制度,分为三个阶梯,其中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0元/m3,覆盖90.19%的居民用户。
据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一、二、三阶水价的年用水量分别为162m3以内、162—275m3和275m3以上,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3.8元、4.65元和7.18元,其中,第一阶梯覆盖90%以上的居民用户。阶梯水价执行后,西安市城区居民用水将实行终端水价,由供水企业直抄直管到户,物业公司和供水企业不得再在用户终端水价之外,随意加收任何费用。自阶梯水价实施之日起,不符合条件的“一户多表"居民用户给予两年过渡期进行户表改造,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终端水价标准,此外还将对低收入家庭予以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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