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5月30日专电(记者 付瑞霞)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做好移民(脱贫)搬迁用地保障的指导意见》,保障全省移民(脱贫)搬迁用地需要。
今后陕西各地在移民安置点选址上,要靠近城镇、靠近园区、靠近中心村,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性基本农田,不占或少占耕地。在保障安置点建房用地上,鼓励各地要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潜力。移民(脱贫)搬迁建房及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地应优先使用废旧村庄、学校、企业及镇村撤并后形成的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以节约搬迁建设用地成本,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对于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陕西省提出要在计划指标内优先保障。关中、陕北各市实行移民搬迁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重点县的56个县(区)连续5年每年各安排新增计划600亩。不能满足的,由省控指标兜底保障。
为了全力支持全省移民搬迁工作开展,陕西省还提出,各级国土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报批材料和审批程序,确保10个工作日内完成搬迁安置用地的审查上报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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