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微娜 崔瑾)“可怜天下父母心”,为让儿子逃避法律制裁,父亲费尽心机指使他人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10月28日被三原县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0年7月26日,孙虎、张琳在实施抢劫时致被害人张君、刘可母女二人死亡。2011年5月和6月,在该案审判过程中,孙斌为了使儿子孙虎免于死刑,唆使蒋欣、孙力、张一男等人为孙虎提供虚假的年龄证明,以证明孙虎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后蒋欣、孙力、张一男三人按照孙斌教唆的内容向孙虎的辩护人作了虚假证言。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斌为使其子孙虎减轻刑事处罚,指使他人作伪证,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故作出了上述判决。救子心切可以理解,但是以亵渎法律为代价逃避责任,最终只能是错上加错,自食其果。(文中均为化名)(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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