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讯(童子颖)为哥哥窝藏赃款,弟弟被广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法庭上,弟弟后悔不迭。
2014年8月21日,李某的哥哥李某某(在逃)来到广德县某镇的建材厂工人余某宿舍,采用撬锁踹门的方式进入屋内,将放在房间内的余某夫妇的工资款现金盗走。
次日,李某某将自己盗窃所得6万元交由在广德县某建材厂打工的弟弟保管,李某某的弟弟明知6万元是被盗财物,但仍为哥哥窝藏,同年9月5日,该笔赃款被转移至福建省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某户名下储存,其中部分赃款已被挥霍。当年9月,李某被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后广德县公安局追得赃款人民币5.3万余元,并将该赃款发还给了被害人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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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广德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