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按照“零容忍、零增长、零库存”目标要求,持续强力推进违法建设管控工作,2015年,全县共拆除违法建设576处64284.62㎡,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成效显著。
2014年,泾县县委、县政府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存量违法建筑,共拆除违法建设1173处145881.06㎡,其中拆除县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701处面积111816.09㎡,一举扭转全县范围内偷建、抢建、顶风违建局面。
2015年,泾县县委县政府仍将查处违法建设纳入县十五项重点工作,并提出确保拆违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力争7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面对违法建设查处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新困难,该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直面困难,结合实际不断探索,采取系列措施稳步有效推进该项工作。
以点带面,
重点突破与有序推进相结合
通过摸底调查,泾县县城规划区存量违法建设为7万㎡。这些违法建设拆除条件复杂,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工作难度和阻力很大。在查处中,执法人员以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影响重点工程建设、城乡结合部和城区进出口两侧及高铁连接线区域的违法建设为查处重点。根据对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结果,排出时间表,依法启动查处程序,尤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抓住有利时机,依法进行拆除。仅2015年7月份,就拆除青弋江棚户区改造区内违法建设3000㎡。同时,结合文明创建工作,拆除老旧小区、城区出口违法建设103处,面积达2422.5㎡。 在查处工作中,坚持“法定程序不到位不拆”、“节假日和下午不拆”、“前期工作不到位不拆”、“安全隐患未排除不拆”的四不拆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拒不进行自行拆除的违建户,敢于出手,动真格,出重拳,依法强拆。如戴家冲组一处装修完成的违法建设,执法人员通过邮件告知、上门告知等方式催告当事人及时转移合法财物,但违建当事人不予理睬,拆除前,执法人员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对已装修违法建筑中的家居用品进行了拍照封存建档,将物品全部搬运进行暂时保管,然后依法对该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
刚柔相济,
严格执法与群众工作相结合
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方面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完成调查、立案、审理和拆除,力求定性准确,执法有据,操作合理,不留隐患。2015年,共立卷123起,下发限期拆除决定的74起,作出强制拆除决定53起。另一方面做好群众工作,注意和违建当事人进行思想沟通,把道理讲在前,把保障措施做在前,把矛盾化解在前,做到执法无情、拆违无情、操作有情,使违建当事人能主动配合,消除对立情绪,减少正面冲突,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自拆,尽可能把强拆控制到最小范围。如在查处山口社区曹某违法建设时,曹某虽然填写了自拆申请,但以各种理由拖延搬离时间,执法人员三次上门做工作,并主动帮其处理饲养的120只土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事人被执法人员精神感动,自行拆除了6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
建管并重,
严格管控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完善长效机制,在“管”字上想办法。坚持拆管并重,把拆违的过程变成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素质的过程,变成增强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和城市意识的过程。
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城市规划区内巡查全覆盖,坚持每日巡查不少于两次,执法人员不分节假日,不分晴雨天,不留盲点死角,尤其防止已控制住的违法建设复工、返工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行动,依法拆除。目前,基本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
同时,强化部门联动。针对村民刚性需求,会同国土、规划部门共同审批,及时疏导新建或危房改造等正当的村民建设需求。进一步推行部门联动,做好稳控现场秩序、审计监督、合法财产毁坏定损等工作,确保拆违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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