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年来绩溪县美好乡村建设取得哪些成效?
张平:2006年以来,我县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坚持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三个统筹”,大力发挥生态、文化、特色产业“三大优势”,注重与文明创建、群众工作、扶贫攻坚“三个结合”,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一个显著改善、三个明显提升”的可喜变化。即农村面貌显著改善,累计整合涉农资金13.7亿元,大力加强农村公路、城乡公交、供电供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拓展延伸,总结推广了“户集、村运、镇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和太阳能微动力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和全省文明县城,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农村民主管理水平和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了一番多,贫困人口下降70.7%,实现了医疗、养老、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创新开展了“六个中心、六大员”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群众工作“三级网络”,建立健全了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乡统筹发展的体系框架,创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工作思路,形成了上下联动、“三帮”到村的长效机制。
记者: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动员会召开后,绩溪工作进展情况?
张平:7月24日,全市美好乡村建设现场会召开后,我县第一时间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出台了绩溪县《建设美好乡村“一年一变化、四年大变样”行动计划》等四个文件,成立了高规格的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建立县领导县直部门联系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8月3日,召开了有村民组长参加的建设美好乡村千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一年一变化,四年大变样”行动计划,彻底治“脏”,全面治“乱”,逐步治“差”,开创美好乡村建设新局面。
记者:绩溪县美好乡村建设的奋斗目标、工作措施有哪些?
张平:围绕打造安徽省最美乡村、“三江”(新安江、徽水河、水阳江)最美源头、全国文明县城,县委、县政府向全社会发出了“干、快干、拼命干、干成一流”的行动号令,举全县之力实施规划统领、基础建设、农村清洁、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平安和谐和基层组织等“八大工程”,到2015年80%以上的建制村达到美好乡村标准。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的八个协调指导组,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在推进方式上,坚持抓点、建线、带面,把农村当作一个整体来规划,把村庄当作一个景点来建设,把农户当作一个“盆景”来打造,把“各个盆景”打造成一路风景;在工作重点上,突出“两带一片”(登源河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带、215省道生态特色产业示范带和岭北片区)和农村垃圾处理全覆盖;在资金保障上,初步整合了涉农项目资金4000余万元,逐步建立美好乡村建设投入的稳定机制;在人才支持上,将从县直单位选派一批年轻干部驻村帮建。(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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