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因在缓刑期间,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罪犯王田田被撤销缓刑,改为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08年11月,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发现,王田田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伙同他人在郎溪县南丰镇南西村非法租赁多处农田及水塘,用来打沙,造成部分农田毁坏。2009年8月4日,王田田因犯非法占用耕地罪,被郎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罪犯王田田在缓刑期间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不按规定汇报自己的思想以及继续非法采砂等行为,严重违反了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限内应当遵守的规定。在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基础上,郎溪县公安局依法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建议书。 7月22日上午,关于撤销罪犯王田田缓刑的听证会在县法院开庭审理。听证会上,执行机关就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一一举证,经合议庭合议,法官当庭宣判撤销对罪犯王田田的缓刑,改为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王田田流下了悔恨的泪。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在郎溪县尚属首例。 ·杨林·
新闻推荐
5月23日,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由省政府参事室组织安徽省立儿童医院12名专家来到郎溪县新发镇官桥村,为当地的留守儿童送医送药送学习用品,在现场有近300名儿童前来就医和咨询,共发放5000多元儿童...
郎溪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郎溪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