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讯 近日,旌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的协助下,成功侦破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收缴冰毒30余克,抓获吸毒人员10余名。
7月2日,旌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今年以来,有两名本县男子在旌德城区大肆贩*。获悉后,旌德县公安局会同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抽调民警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连续数月缜密侦查,获悉两名犯罪嫌疑人符某某、潘某某的真实身份和作案规律,案件进入收网阶段。专案组通过工作获悉犯罪嫌疑人符某某将亲自驾车到旌德县云乐乡与潘某某会合进行交易,专案组张开大网在旌德县云乐乡大岭脚张村地质灾害点附近的公路上将符某某驾驶的车辆拦截,当场缴获毒品冰毒30余克、查扣轿车一辆,专案组民警乘胜追击在旌德县云乐乡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符某某、潘某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旌办文)
郎溪首例判死刑毒贩
被交付执行死刑
郎溪讯 10月26日上午8时许,郎溪县看守所顺利将因贩卖毒品罪被羁押的死刑罪犯梁某某交付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标志着该局侦办的梁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圆满收官。
2013年初,郎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侦办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发现一个组织分工明确、人员结构复杂的特大贩毒团伙,该团伙从广东省低价购进毒品,经过上海将毒品贩卖至郎溪县。郎溪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指挥下,专案组民警辗转上海、广东、贵州等地,历经数月的艰苦侦查,于2013年9月成功将该团伙摧毁,共抓获梁某某等贩卖毒品人员10人,查处吸毒人员30余人,缴获各类毒品5公斤。2015年1月12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该案主犯梁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梁某某是郎溪县首次判处死刑的毒贩;其余案犯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至一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梁某某执行死刑刑事裁定书。 (郎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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