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年红率调研组赴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宣城市检察机关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工作情况。
程年红一行听取了市检察院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工作情况汇报,并到市看守所进行实地察看。程年红充分肯定了宣城市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工作。她指出刑事强制措施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确保了刑事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了社会的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程年红同时指出,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工作还存在社会对强制措施适用功能的认识有一定程度的偏差,部分司法干警“重配合、轻制约”、“构罪即捕”等固有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公检法三机关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权力缺乏充分的监督和制约,现行的强制措施制度结构上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等问题,这些应在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就下一步的工作,程年红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刑事强制措施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二是要进一步严格把握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准确地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互通与执法尺度统一。
市人大常委会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情况调研组成员,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见习记者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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