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政府以宣政办(2012)93号文印发《宣城市林木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办法》,有效地促进了电力设施保护中线路清障工作的开展,宣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再添“政策利器”。
宣城市地处皖南山区,森林覆盖率高。在日常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大量清障工作量,工作强度大、难度大,且受当前“退耕还林”及荒山造林的政策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为此,宣城供电公司积极努力,进一步加强向政府的汇报,积极运用法治力量,寻求政策支持,助力电力设施保护。在201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和电网安全的实施意见》的框架原则下,该公司通过多方联系、多次协商、充分研讨,终于促成了《宣城市林木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办法》文件的出台。
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切实维护了全市电力安全和生态安全,规范了全市林木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程序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剪、砍伐林木的行为,有效协调处理了林木所有权人和电力企业的关系,依法、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以及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切实推进了“线树和谐”,为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该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地方政府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该公司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已见成效,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并有效运作。 (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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