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苗苗)近日,市民朱女士向记者反映,市区部分街头路口竖起了警示牌:电动车请进入非机动车道通行违者罚款50元!朱女士很疑惑,既然有这个规定,为什么道路上还有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里的现象?50块钱的罚款到底有没有落实到位呢?
5月29日上午10点,在市区鳌峰东路与宛溪南路的交叉路口,记者看到路口竖起了一个警示牌,警示牌旁一名穿红色外套的志愿者在指挥交通,示意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将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内。记者在该路口观察了30分钟发现,该路口的交通秩序还算不错,半个小时内,大部分市民都按照指示从非机动车道走,但有2辆电动自行车不按照规定从机动车道走。
在市区,有不少路口是没有安排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的,所以不少电动车车主就比较猖狂大胆,公然行驶于机动车道上。也没有谁上前来阻止他们,并让他们缴纳罚款。
随后,记者咨询了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该科室负责人蒋科长告诉记者,近年来,虽然宣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在不断增长,但马路上最常见的还是电动车,市区的电动自行车达到了10万辆左右。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势头不容忽视,其隐患问题也相当集中:比如横穿马路、乱停乱放、乱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无牌无证使用等。近年,越来越快的车速成为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的“负面元素”,并与汽车抢道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所以在今年4月份,市区开展了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行动,前期主要以劝导为主,并在路口设置了志愿者,之后将会“动真格”,会安排交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如果发现电动车违反规定,一定会按照警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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