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讯(刘祥祥 孙文庆)“办证”、“刻章”这些小广告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大多数人都会置之不理,但宣城某金融支付公司经理章某却打起了刻章的心思。6月27日,宣州区法院一审宣判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章某因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章某大学毕业后,就职于宣城某金融支付公司担任客户经理,负责向客户推销、安装POS机,遇到收取押金的客户,需要出具公司统一印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票据,章某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使用公司统一加盖印章的票据有诸多不便。2014年5月,他通过街头张贴的小广告,联系一家刻章店,伪造了某金融支付公司财务专用章,制作了盖有该财务专用章的空白收据4本,章某使用这些空白票据,向客户收取押金,后章某的行为被公司发现,章某因此落网,到案后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后悔不已,并退还部分的客户押金。
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章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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