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孙致霞通讯员王国良)听说过酒后驾驶被查,也听说过酒后开车驾驶证被暂扣、驾驶员被处罚的,但你听说过外国人在烟台因酒后驾驶被处罚的吗?
16日下午4:00,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公路烟台绕城段莱山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的车号为鲁Y77XX2的轿车驾驶员手持手机,一边通话一边开车。在收费站通道,该车驾驶员看到民警后明显地紧张、不自然,民警当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检查。
车被拦下检查时,民警发现语言不通,该驾驶员为韩国人金某,家住开发区某小区。细心的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说话时眼神尽量躲避民警。“是不是喝酒了呢?”面对驾驶员一系列反常行为,民警产生了怀疑,当即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做了测试。经测试:该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驾驶员在与翻译取得联系后,大队民警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金某中午在莱山陪同客户一起吃饭,喝了少量的酒,下午驾车从莱山返回开发区的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查获后,金某不停地用韩国语对翻译说:“自己很后悔,当时很困,多亏被民警查到了,要不说不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一定记住教训,从此再也不酒后驾车了!”
按照规定,金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分12分的处罚。金某也成为烟台市高速公路酒后驾驶被查出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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