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六靖镇镇南村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其他条件:
(一)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出资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及周边需迁移管线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单位自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出让地块范围内的20米规划道路和南面20米规划道路以及道路的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北住建规条〔2013〕60号文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五)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三、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活动。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开发期限:成交后1年内开工建设,开发期限为3年。
六、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买保证金扣除定金后余下的价款自动转作土地价款。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付款:成交后15日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若竞得人逾期未缴清土地价款的,视为违约,违约的没收履约定金,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另行组织该宗地出让。
八、拍卖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10时。
九、拍卖地点: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二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四区)拍卖大厅。
十、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到北流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联系方式:
(一)北流市国土资源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6338774;联系人:严先生、刘先生。(二)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北流市丰顺路29号;电话:0775-6332014。
十二、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二)北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beiliu.gxdlr.gov.cn/北流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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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