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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高鹏报道 9月9日晚,在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工商局配合下,260多名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市区主要街道夜市进行了突击检查。
本报日前连续对榆林市区的早夜市经营不规范、影响市容市貌和群众健康的现象进行了集中连续报道。对此,9月3日,市“双创”办召开会议,决定对市区的早夜市进行专项整治。市综合执法局的这一行动,是认真对待舆论监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之一。
此前,市综合执法局还出台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早夜市摊点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这一意见,从9月8日到9月23日,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和工商局将每天晚上对解放路、新建路、肤施路、长城路、文化路、常乐路、航宇路、上郡路、驼峰路、迎宾路、红山路、人民路、榆阳路、富康路、长虹路这15条主要街道,和开发区部分街道两侧不按规范标准、违规违法经营的早夜市摊点进行整顿。
整顿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不符合市容标准及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场所进行清理整顿或取缔。最终目的是使市区街道两侧占道经营的早市夜市实现归行入市,杜绝违法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现象。对于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的经营者,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事前进行了充分宣传,在9日晚上的执法行动中,没有发现流动摊贩违法占道经营现象,但各沿街门市普遍存在占道经营现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要以宣传政策、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为主,只对极少数不听劝阻的经营者没收了极少量的占道经营物品。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9月8日至9月23日为联合执法检查阶段,9月24日至9月29日为考核验收阶段,由市“双创”办组织验收。对完成早夜市专项整治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继续做好善后补救工作。将分成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和7个专项工作组来完成此项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常伟表示,将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规范早夜市摊点的经营秩序,逐步改变中心城区早夜市摊点设置无序、管理混乱、严重破坏市容市貌、损坏市政设施、污染城区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现状,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管理有序、环境优良、卫生健康的夜市市场。
执法人员帮助经营者将占道的冰箱搬回店内。 高鹏摄
执法人员和经营者一起取下违规的灯箱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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