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原告刘某某主张其与被告王某甲系朋友关系,约定王某甲在刘某某的土地上设立某工程有限公司用于生产水稳料,王某甲每生产1吨水稳料需支付刘某某费用5 元,包括土地使用费、水电费、地磅使用费等。刘某某以王某甲欠其使用费60 余万元未支付为由,将王某甲、王某甲之妻王某乙及某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开庭前,谢宜冰仔细阅卷,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认真细致做好庭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庭审中,他耐心向当事双方讲解法律权利义务,阐明法律关系,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迅速梳理庭审重点,认真进行法庭调查。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规范高效,历时近两个小时。
自今年5月新的审判团队机制运行后,该院规定院长承办案件数为全院法官办案平均数或所在团队平均办案数的10% ,其他院领导承办案件数为全院法官办案平均数或所在团队法官平均办案数的30% 。此次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是该院认真落实院领导办案常态化、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纵深发展的具体体现。 马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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