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板仓工业集中区污水干管工程已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发[2012]项批新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高新区财政回收,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发[2012]项批新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61501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板仓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提升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为污水提升系统采购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污水提升系统的采购、运输、保险及设备系统内部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该项目经销商,生产厂家近3年(2011年起至今)具有3个类似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类似业绩为:在国内已运行,所供货筒体材质为复合缠绕玻璃钢,单个井筒直径≥3000mm,处理能力≥10000m3/d以上的带粉碎格栅的污水提升系统。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含投标禁入)期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8日,每日9:00-11:00、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集中区建设指挥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下列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应同时提供)(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3)制造商项目授权书(代理商投标适用)(收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7日10:00,地点为自贡市丹桂大街南段811号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板仓工业集中区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813-8222473/传真:0813-5355007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国贸大厦6楼
联系人:张先生/卓先生
电话/传真:028-8625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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