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松县汇口镇一家农资店的店主向记者反映,在农资经营这一块,监管的单位太多了,弄不清这些部门各自“管”哪些事?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
据了解,省农委有三个单位具体负责农资经营管理,分别是省种子管理总站、省土壤肥料总站和省植物保护总站。省种子管理站负责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负责全省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实验、审定、推广和保护等。根据我国《种子法》,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在化肥市场监管方面,省土壤肥料总站可以对肥料进行抽检,这个职能与工商、质监部门有一定交叉重复。但依据目前的规定,土肥站对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的经营户只能依法罚款,不能没收产品,也不能吊销其营业执照,而工商部门可以。依据我国 《农药管理条例》,省植物保护总站负责全省农药质量和标签监管;如发现农药质量问题或标签违规,他们可以进行处罚。
省工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对农资流通领域有监管的职责,对假冒伪劣农资有查处的职责。他说,工商营业执照是农资经营店主的主要证件。工商部门可通过查处无照经营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负责人说,质监局侧重农资生产领域监管,对于流通领域也可以采取买样抽查的方式进行管理,如果查出是假冒伪劣农资,可以进行处罚。
记者在采访部分农资经销商时,他们均表示农资监管部门太多。不少农资经营户希望农资监管部门能整合一下,这样,有利提高效率,也让农资经营户更 “安心”经营。
(本报记者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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