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防治工作格局
本报讯(记者 张婷婷)记者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蚌埠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日前出台。规划从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等方面着手,旨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进健康蚌埠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据了解,虽然蚌埠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蚌埠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水泥、石材加工等传统行业尘毒和噪声危害依然严重,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也不容忽视。”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16年,蚌埠市职业病累计现患人数为39例。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人群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职业病认定和维权方面相对困难,职业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此,规划指出,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采取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个体防护和科学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调查,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危害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以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为重点,在化工、建材、石英砂加工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探索设立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公益性指导帮扶平台,加强对新发职业病危害的研究识别、评价与控制。
同时,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建立防治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动企业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通过开展经验推广或示范创建等方式,引导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履行法定义务。
规划还提出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制定高危粉尘与高毒物品行业负面清单目录。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将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和信誉评定、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注重发挥行业组织在职业健康监管中的作用。同时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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