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丽
本报讯 2月28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文明在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获悉,全市法院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四年来共审理执行各类案件156941件,其中中院11092件,同比分别增长11.59%和8.94%,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注重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优势,依法审结合同、金融证券、房地产、民间借贷等各类商事案件61041件,同比增长11.47%,为促进经济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提供了有力保障。中院办理的涉及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不仅妥善解决了上亿元的债务纠纷,还促成双方达成了新的合作协议。办理的涉及邹平西王集团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为企业执行回股权折合人民币1亿多元,使其成为滨州市又一家上市公司。办理的涉及滨印集团的股权纠纷案,尽全力为企业加油助威,使其最终成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依法认定了“渤海活塞”、“鲁宝厨具”为驰名商标,有效保护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880件,判处犯罪分子1138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90人。依法惩处了多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妥善审结了传销金额达44亿余元、涉及全国30余万人的金华海非法经营案等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两抢一盗、杀人、抢劫、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危害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犯罪。
坚持调解优先,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始终把矛盾化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对各类传统民事案件尽可能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共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各类民事案件54127件,调撤率达73.1%,审结行政案件4483件,协调和解结案率达68.9%,绝大多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目标。
更加注重办好涉及民生案件。着眼于“办好小案件,保障大民生”,妥善处理各类涉及民生保障案件,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仅在中院办理的破产案件中,就通过协调为5000余名下岗职工安排了新的工作岗位。博兴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妥善解决了涉及六个乡镇738户农民7000多亩小麦的药害纠纷案件。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反规避执行会战等专项活动,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法院执行会战,对执行回的案款在新闻发布会上集中向当事人兑付,2010年兑付了3000余万元,2011年兑付了1.3亿余元。
更加注重落实司法便民举措。针对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提供全方位、人性化服务,努力让当事人在法院打一个方便、快捷、受尊重、有尊严的官司。全市法院大力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普遍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了遍及全市每个村居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近距离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邹平县法院在全省率先开通了“短信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信息服务。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经济困难群体,全市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依规减缓免诉讼费200余万元,努力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市委“123456”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努力为科学发展、追赶超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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