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让猪血半成品色泽美观,不易变质,竟然将猪血在有毒有害的甲醛溶液中浸泡后再对外出售。利辛县刘振坤、李英夫妇从2010年10月开始,二人大量购买猪血,并将猪血进行加工。刘振坤购买了甲醛,配制成有毒、有害的甲醛溶液,将猪血半成品浸泡在甲醛溶液中。至2011年9月,共加工生产含有甲醛的猪血10多吨,销售给李某等多名食品经营户,经营户再以食用“鸭血”对外销售。 2月16日,“甲醛猪血”案16日在利辛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振坤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判处李英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罚金2万元,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王妍 武兴东)
新闻推荐
本报讯 近日,省交通厅向本报通报利辛县“村村通”工程问题查处情况。7月31日,本报四版刊发稿件《“村村通”通行五年石料款拖欠不还——商户投诉王市镇政府承诺不兑现》,报道了2007年王市镇修建...
利辛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利辛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