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内,一束明媚的阳光照射进来。
值班管教民警正在与少年犯刘明辉谈话。
近日,在蒙城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两名在押的少年。抢劫、强奸,犯下这两种令人发指的罪行的,居然分别是两名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记者与他们面对面,进行了一番交谈,了解了曾经发生在他们身上发人深省的真实故事。
无知少年的忏悔
刘明辉坐在管教民警张浩的办公桌对面被固定在地面的木椅上。他个头不高,有点瘦弱,与别人交谈时,会一直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90后”的刘明辉今年才17岁,他说,到本月10日,他已经在这里待了一年半的时间了。
刘明辉被指控抢劫罪,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九年。谈到那段令他悔恨的往事,刘明辉低下了头,“后悔,后悔当初没听父母的话”。
刘明辉初中毕业便不再继续读书了,他说,那时候他的成绩还是很优秀的,可就是不想再读了,“觉得无聊,没意思”。毕业后,便随父母到了广州打工,半年后他主动提出要参军,因为觉得当兵比打工好,于是返回家乡做准备。就在这段时间,他和过去的同学“混”到了一起。
他们无所事事,每天上网、打游戏,“因为好玩”,他们还到一些学校附近,拦截学生,向他们要点过路钱。
“也没‘要\’多少,最多也就几十块钱,然后我们就一块到网吧上网花掉了。”刘明辉说,他们向那些学生“要”钱也不是因为缺钱花,就是觉得好玩,更不知这样做是犯法。如今的刘明辉,对自己过去无知的行为悔恨难当,他说:“现在觉得,还是上学好。”
管教民警张浩说,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好,刘明辉的刑期可有望减到两年。听到管教民警的话,刘明辉抿了抿嘴,依然低着头,轻轻地说:“我一定好好表现。”
偷食禁果的惩罚
罗俊戴着一副眼镜,个头不高,一直很安静,说话声音很小,每次都像是用尽力气才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罗俊刚满18岁,上学期间品学兼优,是老师家长眼中的好学生、好孩子。可是,今年6月7日高考首日,他考完第一门科目语文,刚走出考场,便被民警带回了警局。
开始完全不明白怎么回事的罗俊,在听完民警的话后顿时傻了。“我女朋友的家人告我强奸。”罗俊说话时,微微抬起头,半张着嘴巴,眉头紧皱着,眼睛望向房间的一个角落,眼角有些湿润。
罗俊说,他和那个女孩谈了两年的恋爱,虽知道早恋不好,但情窦初开的年龄,面对心爱的女孩,情不自禁,以为那就是爱了。
后来,女孩父母得知此事,坚决反对两人在一起,并控告他强奸。
今年12月6日,罗俊被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拿到判决书,他便将其藏了起来,不允许任何人看,连管教民警都不曾看过他的判决书,但他却将判决书拿了出来给记者看,他说,希望他的故事能让同龄人有所警醒。
判决书上表明,事发那天晚上,罗俊送女孩回家,在经过一座小桥时,将其带到桥下,违反该女孩意志,与其发生了关系。女孩父母提供了罗俊亲笔写下的内容包含其强制与该女孩发生关系的保证书。而罗俊却表示,这份保证书是他按照女孩父母的意思写下的。
被关押以后,罗俊就再也没和那个女孩见过面。家人为罗俊查了语文高考分数,135分。罗俊说,他会继续学习,参加高考,圆他的大学梦。他希望通过他的故事让同龄人引以为戒,拒绝早恋,克制早恋,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文中涉及在押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两个未成年人的犯罪样本,两个发人深省的真实故事。
把这些故事写出来,不是谴责这些孩子,因为他们都已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代价,而是希望他们的同龄人看后有所警醒。也希望那些成年人、特别是为人父母的,看后有所反省。也希望我们的政府、学校、社会各界都来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通过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进来预防或者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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