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讯 一名中年男子在被执行拘留途中后悔说道:“我只晓得打人犯法,没想到,发短信也会被拘留”。日前,凤阳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案件,丁某被处以行政拘留6天,并处罚款300元。
丁某(男、36岁、凤阳县小溪河镇人)于2011年3月一次偶然机会认识了肖某,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因纠纷断绝来往。之后,丁某多次拨打电话并发送信息给肖某,想继续交往,被肖某拒绝。丁某见肖某不理睬自己,就变本加厉地给肖某及其丈夫发送信息,导致互发信息辱骂。肖某夫妇向警方报了案,后经派出所调查并从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丁某保证不再发送信息和拨打电话骚扰肖某及其家人。
然而,丁某不思悔改,自2011年11月15日开始又多次给肖某发送辱骂等信息,严重干扰了肖某及其家人正常生活。再次接到报案,小溪河派出所民警及时开展调查,收集、固定证据,很快查清了丁某的违法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项规定,对丁某做出了裁决。 (张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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