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法院共有在职干警9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71名,党员干警79人。近年来,凤阳法院秉持“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奋发向上”的治院理念,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改善和优化法院发展软环境,创新社会管理形式,为审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推动了科学发展。
“教育、引导”
——依靠精神文化建设促进司法理念转型和司法能力的提升
从机械地坐堂问案,一判了之到注重实效,追求案结事了,凤阳法院法官们司法理念转型和司法能力的提高经历了一个从模糊到逐渐清晰,从强迫灌输到自觉践行的曲折过程。该院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基层法院,辖区85%以上的人口为农民,宗族观念强、群体纠纷多,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为常发纠纷类型。近年来,凤阳法院受理的案件数以近30%的增幅不断攀升, 2010年超过5000件。案件的处理难度也愈来愈大,调解率低、上诉率和发改率偏高、缠诉缠访和执行难成为困扰法院科学发展、影响法院声誉和地方稳定的主要问题,“夹生案”、“回头案”不能有效杜绝。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与不少法官中存在的片面司法、机械司法,重庭内轻庭外,重书本轻实践,重表面结案轻矛盾化解的倾向和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欠缺有很大关系。
凤阳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后,把转变法官司法理念,培养法官符合本土现实要求的特色司法能力放在了首要位置,紧密联系凤阳实际和审判实践,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促成法官司法理念的转型。把法官诉讼调解能力、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裁判说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点。 2009年调撤率为73%,2010年为69%, 2011年为67.1%,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一直保持九成调解履行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则从2008年的72%上升到2011年的85%以上,平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上诉率、发改率等审判质量指标明显提升。
“规范、激励”
——依靠制度文化建设营造科学高效管理环境
一是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力求制度和管理无缝对接。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和有利于法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要求,陆续制定、修改、废止规章制度达70余项,涵盖了法院工作方方面面。加大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评优评先、立功嘉奖、职级晋升、物质奖励甚至疗养休养挂钩。
二是大力营造人性亲和的管理氛围,使制度产生巨大的生产力。每逢生日干警都会收到温馨的生日贺卡和实惠的慰问金,干警及直系亲属生病时院党组都会及时派员探望慰问,干警家属、老干部年底的座谈联欢已经延续多年。开展书法、摄影、登山、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高团队吸引力和凝聚力。积极开展领导能力建设,锤炼领导艺术,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瓮安事件爆发后,该院在全国法院系统最早提出运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指导、解决审判执行中日趋增多的突发事件。在全省基层法院较早推出裁判案件判前审核指导监督制度,裁判质量低、法官自由裁量权无序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从严、务实”
——依靠廉政文化建设打造清正廉洁的法官团队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凤阳法院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以严格的制度和管理促成廉政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狠抓长态长效的廉政制度建设,突出严,注重实,反腐倡廉真正贴近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了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由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富有新意和成效,近五年来,凤阳法院一直保持着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成为滁州市和凤阳县政法口廉政建设的标杆。 2008年该院被滁州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在全市基层法院2007、2008、2009、2010年、2011年综合考评中,分别获得第二、第一、第二、第三名、第四名,凤阳县党风廉政考评2007年度先进单位、2008年度“十佳单位”、2009年名列第一,2010年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赵家忠”式的模范法官和优秀干警,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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