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儿子救助同事意外身亡,父亲不满受益人不知回报,就心生一计,伪造法院印章骗取补偿款。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老人的骗局终究还是被发现。10月9日,记者从定远县法援中心获悉,经法院判决,老人被认定犯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这起曲折的案件缘于2007年6月25日发生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的一起争斗。当天,在宁波打工的凤阳籍人王良因琐事和魏某等人产生矛盾,双方在路边发生殴斗,恰好同事周淳驾车途经此地。见王良被殴打在地不住求饶,周淳遂上前阻止。然而,出手相救的周淳没有躲过对方的拳打脚踢,先是因颅脑损伤被送进医院,而后又成为植物人,最终因伤情过重,离开了人世。
事发后,周淳生前所在的公司支付了工伤补偿款、人身损害赔偿款等共计169万元。事情到此本该告一段落,但2010年2月21日,周淳的父亲周成受却向凤阳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良给予165026元的补偿。原来,两年多来,老人一直为儿子的离世耿耿于怀,更让他无法释怀的是受益人王良没有对周淳的义举表示过感谢,何谈经济补偿。为了让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周成受绞尽脑汁,伪造了宁波市镇海区法院执行局的公章,并在伪造的情况说明上加盖印章,用来证明儿子死亡后自己除领取到工伤补偿款42万元外,没有收到其他的任何赔偿。
念及周淳的义举以及其父亲承受的丧子之痛,凤阳县法院没有过多的怀疑,2010年9月,判决王良补偿周淳家人16万余元。截至今年,凤阳县法院已从王良账户中划拨走26000元作为补偿款。
不过,是骗局,就有被识破的一天。今年初,检察机关发现此案疑点,就此提起抗诉后,周成受来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取保候审期间,周成受向定远县法援中心递交了申请,希望减轻处罚。
陈贤律师接手案件后,认真分析了来龙去脉,认为周成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其有自首情节,准备做从轻或减轻处罚辩护。今年8月,凤阳县法院再次调查审理,确认了被告人周成受的造假行为。近日,法院宣判周成受犯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但鉴予其投案自首并退出赃款,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为骗取受益人补偿款,自身差点陷入囹圄,周成受弄巧成拙的经历让人警醒。在此,律师也发出告诫,即便是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也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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